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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责任
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出资人,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改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并续签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签外,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终止;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款、第五款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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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4:47: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