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
释义 |
1、 根据《劳动法》第29条,雇主不得根据本法第26条和第27条的规定终止雇员的劳动合同: (I)(2)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生病或受伤(3)在怀孕、分娩或哺乳期间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同时,中国《关于印发的通知》(规定)规定企业在劳动合同有效期内,自员工代表担任代表(签订集体合同的集体协商代表)之日起5年内,不得与员工代表解除劳动合同,除了他的严重过失。“个人重大过失”包括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徇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合同因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情形终止的,劳动合同应当延长至女职工医疗期满或者“三期”届满。但是,如果工人有《劳动法》第25条规定的情况,即使在上述特殊情况下,雇主也可以终止工人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 (I)非过失解雇的经济补偿金 如果工人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且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他不能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合同,每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没有最高限额,并支付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贴。对于那些患有严重和不治之症的人,还应增加医疗补贴。大病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贴的50%;不治之症的增加不得低于医疗补贴的100%。或者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劳动者不称职,经培训或者调整后仍不称职,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按每满一年的工作时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但最多不得超过12个月。订立劳动合同的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变更劳动合同的协议,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雇主应支付相当于全年工作年限和工作时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没有上限。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二)经济性裁员的经济补偿 在用人单位因法律整顿濒临破产或生产经营出现严重困难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岗职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在本单位工作满一年,给予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但没有最高限额。劳动者月平均工资低于企业月平均工资的,按照企业月平均工资标准支付 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极大地保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这是一项有利于工人利益的规定。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必须向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luba.com的小编辑为您安排了这篇文章。我希望这将对您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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