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叠征税和双重征税之间有什么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 |
释义 |
1、 重叠征税和双重征税有什么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 1.车辆购置税的税率 中国的车辆购置税实行统一的比例税率,税率为10% II。车辆购置税的计税基础 (I)确定购买个人使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基础-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的组成是纳税人为购买应税车辆向卖方支付的总价和额外价格费用(不含增值税) 应税价格=销售额含增值税的价格÷(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II)进口自用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计税价格的构成 计税价格的构成=关税已付价格+关税(+消费税) (III)其他自用计税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纳税人自产、捐赠的获奖车辆和其他自用应纳税车辆的应纳税价格,按照车型的购买价格确定。如果无法获得购买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同类型应纳税车辆的最低应纳税价格进行核实。(四)根据最低应纳税价格的确定现行政策规定:“纳税人自行购买应纳税车辆的使用或者进口应税车辆自用,申报的应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应税价格,且无正当理由的,车辆购置税按最低应纳税价格征收。” 在几种特殊情况下,应纳税车辆的最低应纳税价格如下: 1.已缴纳车辆购置税并办理登记手续的车辆,更换底盘(车架),税基根据同类型新车最新批准的最低应纳税价格的70%计算 2.对于免税和减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计税依据确定如下: 计税依据=同类型新车的最低计税价格×[1-(使用寿命)×10%)]×100% 其中规定的使用寿命按10年计算;对于超过使用寿命的车辆,计税基础为零,不征收车辆购置税。对于未满一年的应税车辆,计税依据为同类型车辆最新批准的最低计税价格 3。对于最低计税价格未经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车辆,计税依据为同类型车辆批准的最低计税价格 4.对于进口二手车、不可抗力损坏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超过80000公里的试验车辆以及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如果纳税人能够出具有效的证明,税款按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注明的计税价格计算 (五)二手和未用车辆计税依据的确定 3.国家授权执法部门没收的走私车辆和国家机关没收拍卖的车辆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库存(或使用)年限超过3年或者行驶里程超过8万里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根据纳税人提供的统一发票或有效凭证上的价格确定计税依据(VI)车辆购置税价格信息的管理(VII)如果纳税人结算,车辆购置税以统一的货币单位计算应纳税车辆的外汇价格、应纳税额应按照纳税申报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基准汇率折算为人民币 现实生活中的实际情况比较复杂。当然,我们应该分析具体问题。如果您的情况复杂,本网站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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