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争议有哪些类型 |
释义 |
1.由雇主解雇、退市、解雇员工、辞职和自动辞职引起的劳动争议 此外,根据劳动争议当事人是否占多数,争议内容是否普遍,劳动争议也可分为集体劳动争议和人间劳动争议。如果您对仲裁裁决不满意,您应在15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的精神,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是提起诉讼的必要程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逾期不作出仲裁裁决或者不受理决定,当事人拒不受理,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当事人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作出的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初建立了劳动争议解决制度。1950年,劳动部颁布了《劳动争议解决程序规定》,采取协商、调解、仲裁、人民法院审判等程序处理劳动争议。1956年至1986年,信访制度被用于处理劳动争议。这带来了许多问题:浪费人力物力和拖延纠纷 改革开放以来,劳动争议不断增加。1987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国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暂行规定》,恢复了国有企业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后,劳动关系发生了变化,劳动争议大大增加。1993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已经扩展到各种性质的企业 解决劳动争议的方法有哪些 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争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双方应在自愿的基础上协商并达成协议 (2)调解程序。当事人不愿自行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自愿向企业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自当事人提出申请之日起,暂停仲裁上诉时效,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应当在30日内终止调解。仲裁上诉时效自中止30天后次日起继续计算,并自觉履行调解达成的协议。调解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任何一方或双方均可在法定期限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庭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作出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调解或者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本程序是人民法院处理劳动争议的前置程序,即人民法院不直接受理未经仲裁程序的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向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审理,实行二审、终审制度。法院审判程序是解决劳动争议的最终程序 在上述劳动争议处理程序中,当事人自行协商、调解不是处理劳动争议的必要程序,但仲裁程序是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必要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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