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提起离婚诉讼到生效的离婚判决,有三个必要的阶段:一是原告起诉(包括以下三个程序): 1.原告提交起诉书,人民法院受理原告提交审查的文件、资料,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和要求,作出受理立案的决定被告的辩护人民法院应当自作出立案决定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被告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十五日内不答辩的,人民法院照常审理,作出判决,庭审已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件事实,辨别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包括以下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调解成功,诉讼结束) 调解无效,判决无效,对法院判决(调解)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调解)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判决(调解)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申请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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