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摄影作品的侵权主体是什么 |
释义 |
热城:二连浩特律师、唐海县律师、友谊县律师、锡林浩特律师、遵化市律师、饶河县律师、阿巴嘎旗律师、林芝律师由于摄影事业的繁荣,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侵权纠纷也日益增多。在实践中,谁是摄影作品的侵权主体?侵权必然给作品的主人造成损害,那么摄影作品的侵权如何赔偿呢?请遵循以下规律共同理解。摄影作品的侵权主体是什么。从目前情况看,常见的侵权形式有两种: 一种是广告主委托广告公司制作广告,在媒体上发布,并在广告中使用摄影作品 一种是媒体本身使用摄影作品作为插图或图片。这类侵权主体一般包括以下三方:广告经营者、广告主和广告发布者,即媒体。其中,广告经营者是故意侵权,广告商和媒体明知是故意侵权,放任时不履行审查或合理注意义务是过失侵权。一般来说,在诉讼中,广告公司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广告主和媒体承担连带责任是合适的 随着摄影产业逐步走上产业化道路,摄影作品著作权侵权案件也呈现出复杂的局面。既有个体工商户和小企业,也有知名媒体和企业;印刷媒体的侵权现象随处可见。著作权人在追究侵权责任之前,需要知道如何对侵权行为进行赔偿,这样才能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利益。欲了解更多信息,您可以咨询辽宁律师,他是摄影作品侵权的主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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