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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工作年限能享受什么待遇
释义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职工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应当休五天的年休假。”;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假10天;年满20年者,年假为15天。国家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不计入年假p> 2002年5月1日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在医疗期间仍适用《上海市劳动合同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即“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因病或者因工负伤需要停工就医的,(一)累计工作年限不满10年,工作年限不满5年的,医疗期为3个月;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2)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的,医疗期为6个月;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医疗期为9个月;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不满15年的,医疗期为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满15年不满20年的,医疗期为18个月
    (3)在本单位工作满20年不满5年的,医疗期为12个月;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不满10年的,医疗期为18个月;在本单位工作满10年不满15年的,医疗期为24个月;在单位工作15年以上的,医疗期限不限
    2002年5月1日前与外商投资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仍适用《上海市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医疗期限,即,“外商投资企业的中国籍职工因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根据在企业工作时间长短给予三个月至一年的医疗待遇,在本企业工作年限长、一般工作年限的,以及在行业和经营中表现突出的,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2002年5月1日以后,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劳动者履行劳动合同期间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间标准的规定》,在用人单位工作的第一年,医疗期为3个月;今后,每工作满一年,医疗期增加一个月,但不超过24个月。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不符合退休、辞职条件的,延长医疗期。延长医疗期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具体约定,但约定的延长医疗期和前条规定的医疗期之和不得少于24个月
    

工龄待遇主要体现在年假和医疗期上。在同一家庭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可以享受年休假待遇。一般来说,工作年龄越长,他们享受年假的天数就越多。患病期间,工龄越长,医疗期越长。希望小编带来的文章能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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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6:4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