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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如何计算附加工资的税金
释义

1、 补发工资属于上月工资的,因资金短缺和工资水平调整未按时缴纳的部分,如何计算补发工资的税额,个人所得税可按当月期间费用扣除标准计算,具体不与当月工资相结合,根据《关于计算上月工资个人所得税的通知》(国发税发[1999]239号),补充工资可以分摊回所属月份的工资收入,可征收个人所得税
    

计算公式为:工资补发当月应纳税额={(工资补发当月工资补发+原工资补发当月工资收入)-费用扣除]× 适用税率-速算扣除}-原月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不属于补充工资性质的,按当月工资收入合并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具体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工资,工资收入—法定费用扣除标准—其他允许扣除的费用;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 适用税率-快速扣除第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法律对象中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是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人,不在中国境内有所得但从中国取得所得的人,包括中国公民,外国人、香港同胞、澳门同胞和台湾同胞< < P > >居民纳税人< /P> < P >居住在中国的居民,或者居住在中国已经超过一年的居民,是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的纳税义务,即:非居民纳税人在中国境内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承担有限纳税责任,对从中国取得的所得依法只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是指因资金短缺和工资水平调整而不能按时支付的工资部分。属于上月工资的,可按当月期间费用扣除标准计算个人所得税,不与当月工资合并计算。如果您的情况比较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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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17: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