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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单位破产前不工作的,什么时候补经济补偿
释义

原则上应以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但对公司生产异常应另行规定。严格地说,停工时间被视为劳动关系的终止。,因此,停产前《广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非正常生产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计算基数的批复》(粤劳社函[2000]168号)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停产停业等不能正常生产经营企业经济补偿的关系和支付原则上以企业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0%为计算标准,最低工资不得低于企业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p>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和每满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期限少于六个月,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上一年度当地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的,给予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所在地,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劳动者月平均工资的三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一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一)试用期内;(二)用人单位以暴力方式强迫劳动的,用人单位不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当事人应当自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关于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后60天内作出。第八十三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单位破产后,劳动者应当积极寻求法法律咨询网王律师的帮助,争取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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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8 17:5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