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 |
释义 |
1、 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可以吗 有可能著作权和署名权不统一。作品的署名与著作权登记发生冲突的,著作权登记的法律效力一般低于署名的法律效力 著作权登记证作为著作权行政部门初审后出具的正式证明,其法律效力强于其他证据。但是,如果与作品的署名相反,则应以作品的署名为第一标准。主要原因是著作权登记证是作品创作后的一种证明,而不是创作完成后形成的一种文件。因此,这种事后确认著作权人权利的方式,可能无法全面客观地反映当时创作的具体情况。考虑到申请著作权登记的人可能不是原作者,著作权登记中心也不能完全保证所有申请人信息的准确性,因此登记证上记载的内容与作品本身的信息是一致的,登记证可以作为补充证据。如果两个信息不一致,则不能作为证据 2.在软件著作权交易中,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翻倍 3.如果发生软件版权纠纷,如果未注册,著作权人难以证明作品的完成时间和著作权人在中国合法经营、销售软件产品并出版,著作权与署名权不一致是一般职务发明中常见的现象。如果有争议,单位和员工个人需要协商好,才能带指定机构提出登记申请。著作权与署名权不一致时,任何一方应与另一方协商决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