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著作权法对作品规定了哪些条件 |
释义 |
(1) 它必须属于创造,而不是剽窃。有些被称为必须原创,创新或原创根据著作权法,作品必须自己创作,而不是从别人的作品复制。所谓创作,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创作,即作者观察、体验、研究、分析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选择、提炼、加工社会生活资料的创造性劳动,用自己的思想和技术去创造艺术形象或表现科学技术(2)创作必须在文学、艺术和科学的范围内,智力劳动的范围很广,文学、艺术和科学创造只是智力劳动的一种,另外,还有很多,如在生产过程中运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加入一些催化剂,大大提高了生产效率;另一个例子是在体育比赛中互相智力竞争,出人意料地推出新的阵容和阵型,打败对手。这些也是智力劳动,但如果不以文字、图表等具体形式表现出来,就不属于文学、艺术、科学的范畴,也不能称之为作品。(3)必须有某种表现形式,也就是说,作者必须以某种形式来表达他看不见的思想,如文字、文字、符号、声音、动作、色彩等,让别人通过自己的感官感受到他的存在。没有一定的表现形式,他的思想只存在于自己的头脑中,别人无法察觉,所以不能称他为作品。简言之,版权保护的是表达,而不是思想(4)它可以固定在一个人身上,并且可以重复使用,例如,书面作品固定在纸上,摄影作品固定在胶片上,电影、电视和录像作品固定在胶片和录像带上,以便其他人能够感知并使用它们进行复制。如果有人在沙滩上拍了一张照片,不以某种物质形式固定下来,很容易消失,也很难保护。口述作品虽然不是固定在一定的对象上,但除了众所周知的内容外,还必须符合可以固定在一定对象上的条件。如果可以记录在纸上或磁带上,则很难保护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