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被收购后是否应当解散 |
释义 |
公司被收购后是否应当解散br/> 根据《公司法》不一定解散 ,公司解散的理由如下:(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2)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公司(三)因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四)被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5月5日颁布的《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规定》(二),人民法院依法解散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体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公司法》的有关规定提起解散公司的诉讼:,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一)公司连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二)股东表决时,达不到法律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连续两年以上未作出有效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的;(3)公司董事之间长期存在冲突,经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不能解决,致使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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