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合并的税务问题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合并和分立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19号),在企业合并中,一般应将被合并企业视为以公允价值转让和处分全部资产,计算资产转让所得,依法缴纳所得税。被合并企业上一年度的亏损,不得结转被合并企业弥补。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相关资产时,按照评估确认的价值确定成本。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被合并企业股权的,在被合并企业支付给被合并企业或者其股东的收购价款中,以现金作为清算分配,合并企业股权以外的证券和其他资产(简称非股权支付),不高于支付的股权面值(或支付的股权账面价值)20%的,由税务机关核定,当事人可以选择按有关规定办理所得税事实上,在现实生活中,企业合并时,往往涉及税收问题。这是因为被合并公司的一切税务事项将由被合并公司承担和支付。如果过程中有任何争议和问题,建议咨询相关专业人士帮助解决。法律咨询网还为律师提供在线咨询服务。欢迎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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