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国有股权转让是指国有股权在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前提下,按照市场规则在不同行业、行业和企业之间自由流动。其实质是以所有权、债权、股权置换国有股权 国有股权转让的目的是改善企业现有股权结构,转变企业经营机制,增强企业活力;同时,将国有资本投向真正能够在国民经济中发挥主导作用的重点领域和生命线产业,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国有股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转让国有股权的主要目的应当是调整投资结构 其次,转让国有股权必须符合国家关于转让国有股权的有关规定。国有控股单位应当提出申请,说明转让目的、转让收益方向、转让金额、转让对象、转让方式和条件、转让价格、转让时间等具体安排,国有股权转让申请,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省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国有股权对外转让(含配股股权转让)须报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审批;转让大量国有股,涉及绝对和相对控制权变动的,由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会同国家体改委和有关部门批准,非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控股的股东单位,必须申报转让收入数额,转让收入的使用计划和实施结果到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股权转让合同限制 股权转让合同限制是指对股权转让合同定价的限制 这种合同主要包括股东之间的合同、股东与公司之间的合同、股东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如部分股东之间关于优先转让股权的相互约定,公司与部分股东之间关于在特定条件下回购股权的约定,而股东与第三人之间关于股权抵押的约定,都是对股权按合同转让的限制的具体表现 在我国市场经济运行中,也存在着大量的股份合作公司。这类公司的股权主要由内部职工持股构成。由于缺乏直接的法律规定,公司内部职工股权转让大多由公司章程特别是公司与股东之间、股东与股东之间的合同来规范。在这种合同中,员工的辞职往往被视为终止合同的条件,通常包括员工离职时公司有权按面值回购股权的相关约定,根据合同中股权转让限制的法律效力,可分为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只要这些限制措施不违反法律精神,原则上应当有效,合同双方都应当遵守这些限制,并可以根据这些限制进行股权转让。对按合同转让股份的限制也违反了法律。例如,有限责任公司与普通股东签订的股份回购退出合同,就外部而言,可能违反了禁止公司收购自己股份的规定,即:,受合同限制的股东向合同以外的第三人转让其股份时,根据合同相对性原则,对按合同转让股份的限制不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对外转让显然并非仅仅因为存在合同限制就无效。此时,股权转让受到合同限制的股东可能会受到两个有效协议的约束,并可能面临不可避免地违反其中一个协议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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