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侵犯公私财物之诉 |
释义 | 公民采取偷窃、骗取、抢夺、敲诈勒索、损坏等手段,侵犯公私财物,对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处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侵犯公私财物的行为主要有:<1>偷窃、骗取、抢夺少量公私财物的,盗掘华侨祖墓窃获少量财物或情节轻微的;<2>哄抢国家、集体、个人财物的;<3>敲诈勒索公私财物的;<4>故意损坏公私财物的。对有上述侵犯公私财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视其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以15日以下拘留,单处或者并处20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被处罚人对处罚不服,可以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作出的裁决仍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词典收录24077条法律百科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