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赠与的财产可要回来吗 |
释义 | ![]() 一、婚前赠与的财产可要回来吗 夫妻一方将自己个人财产赠与另一方,该财产已属另一方的,如没有赠与合同特别约定,离婚时不能要回来,另一方自愿返还的不在此列。如有赠与合同特别约定的,应就约定的合法与否确定。 对于这个问题,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婚前的赠与行为应当适用合同法中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根据合同法第十一章的相关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前一般享有任意撤销权,也就说如果赠与金钱,在没有给付前赠与人即便作了赠与承诺也可以不赠与,如果赠与的是房屋等不动产,在不动产权属变更前赠与人可以收回赠与承诺。同时,如果受赠人有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前述三种情形时起算一年内可以撤销赠与。因此,如果双方在婚前就一方向另一方赠与作了约定,且财产的权利已经转移到了受赠人一方,一般是不予退还的,除非具有法定撤销情形。既然赠与发生在婚前,受赠的财产一般应当认定为个人的婚前财产,在离婚时也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二、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赠与合同的任意撤销与限制】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赠与的法定撤销】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三、财产赠与要走什么手续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赠与合同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从性质上来看,赠与合同属于诺成性合同,也就是说已经承诺就成立的合同。所以,当事人如果就财产赠与达成了一致的意见,赠与合同就生效了,至于赠与合同的履行期限则由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但是合同生效并不意味这受赠人就获得了财产的所有权。财产赠予分动产和不动产赠予。动产以交付作为生效要件,不动产赠予则需履行法律规定的登记手续才可取得财产的所有权,如房产赠予则必须双方去房管局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否则赠予人可行使撤销权使赠予行为无效。当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年轻男女在热恋阶段都有赠送礼物的情况,如果说以后双方结婚步入了婚姻的殿堂,就很容易对婚前赠与财产的归属发生一定的纠纷,更别说在离婚之后想要回的了。以上就是法律网小编整理的有关婚前赠与的财产可要回来吗的相关内容,希望能为您提供帮助。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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