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莱特案Torlet Case法国最高法院1984年判决的案件。1979年,一位名叫托莱特的法国妇女经过一个希腊儿童的非婚生母亲同意,通过希腊法院的判决,收养该儿童。随后,托莱特利用该希腊判决向其法国住所地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完全收养该希腊儿童。所谓“完全收养”是指完全割断被收养人与本生父母的关系并不得撤回的收养。托莱特的请求先后被一审法院和二审法院驳回。二审法院认为:在审理有关完全收养的诉讼请求时,法国法官应该确认被收养人的父母是否已经同意这种形式的收养;由于希腊法根本不承认这种收养,所以从希腊法院的判决不能得出被收养人的生母已经同意这种收养的结论。托莱特不服,向法国最高法院提起上诉。最高法院判决指出:当收养由唯一的收养人提出时,收养的条件和效果都受收养人的本国法支配,被收养人的本国法仅确定有关同意和被收养人到场的问题;如果外国父母同意法国人收养其子女但未指明是哪种收养,该同意应被视为包括法国法承认的各种收养;因此,二审法院的判决缺少法律根据。法国最高法院撤销了该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