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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之诉
释义

侵犯他人人身权利之诉

公民故意违反国家法律,采用限制、侮辱、胁迫、殴打等手段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对公安机关给予的治安处罚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侵犯人身权利的行为主要有:<1>殴打他人,造成轻微伤害的;<2>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拐骗贩卖儿童、妇女的;<3>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5>写恐吓信或者用其他方法威胁他人安全或者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6>虐待家庭成员,受虐待人要求处理的;<7>胁迫或者诱骗不满18岁的人表演恐怖、残忍节目,危害其身心健康的;<8>隐匿、毁弃或者私自开拆他人邮件、电挂的。对有上述侵犯人身权利行为之一,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予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处罚。被处罚人对处罚不服,可以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机关作出的裁决仍不服的,可以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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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3:09: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