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吗?其原告人是谁 |
释义 | 一、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吗?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除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以外,可以调解。调解应当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进行。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审判人员应当及时制作调解书。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调解达成协议并当庭执行完毕的,可以不制作调解书,但应当记入笔录,经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谁 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是指以自己的名义向司法机关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请求的人。根据刑事诉讼法和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以下主体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1.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公民。 2.因犯罪行为遭受物质损失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 3.当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4.当被害人死亡时,其近亲属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5.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时,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 三、附带民事起诉要符合什么条件 附带民事起诉要符合如下条件: 1.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法定代理人符合法定条件。 2.有明确的被告人。 3.有请求赔偿的具体要求和事实根据。 4.被害人的物质损失是由被告人的犯罪行为造成的。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附带民事诉讼的范围。 6.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在刑事案件立案以后第一审判决宣告之前提起。法律网提醒您注意,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人在第一审判决宣告以前没有提起,不得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但可以在刑事判决生效后另行提起民事诉讼。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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