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纵向上看,这是惊人的。1980年我们把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定为800元时,内地城镇职工月平均工资约为40元。800元起征点是当时城镇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所以当年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就在10万元以上 自1993年税法实施以来,1%的纳税人月薪在800元以上。此后,居民收入快速增长。2003年,我国职工年平均工资超过6000元,是23年前的15倍。2004年,月收入1500元以上的纳税人约占24%。《东方早报》首席评论员吕宁认为,去年城镇人均消费支出为1143元,以1500元为起点,从纵向看是“残酷的” ,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财政收入的快速增长远远高于GDP,居民收入相对GDP的比重持续下降。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计,2000年全国财政收入1.3万亿元,2004年增加到2.6万亿元,短短4年时间,财政收入翻了一番,工资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从1989年的16%下降到2003年的12%,中国社科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从上世纪70年代末开始,“工资总额”占GDP的比重逐年下降,23年中有16年的工资比重低于上年。特别是90年代中后期,下降速度较快,90年代末比1980年下降约5个百分点,以2002年为例,居民工资总额约为1.2万亿元,占当年国内生产总值10万亿元的12%,占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总额的33%,达到3.7万亿元。2004年,我国财政收入超过2.6万亿元(扣除出口退税) 换言之,全国工资总额仅为政府收入的一半甚至三分之一以上!然而,随着工资占GDP的比重越来越低,普通工薪阶层承担的个人所得税大部分成为1994年以来增长最快的税种,平均增长率为48%,远远高于中国经济9%的平均增长率。美国财经双周刊《福布斯》曾发表报告称,在全球52个国家和地区中,中国大陆是仅次于法国的全球税负第二大国家和地区,也是亚洲税负最重的地方。这份报告可能不具权威性,但有参考价值 值得注意的是,高税负并不是真正从百姓身上拿走的。正如中央党校吴为民教授所言:“我国每年在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公共卫生等基本民生领域的公共投资占GDP的比重非常低,在各国中排名倒数第一;然而,用于行政和豪华公共建设的公共投资占GDP的高比例在世界上还是第一位的。现在,在中国,一个普遍而明显的对比现象是,在基本民生问题上,筹资难度极大。然而,当涉及到大规模的豪华建设时,资金会像风雨般聚集。比如,近5年来,一个东部发展水平平均的省会城市建设投入500亿元,效果平均,未来5年准备投入1400亿元,继续扩大规模。类似的例子太多了。”在这种情况下,人们必须抱怨设置个人所得税的下限 < P>横向,我们可以比较香港。香港个人所得税已调整(2005)。现时的免税额为港币100000元(每年申报),已婚人士则为港币200000元。另外,对老人、兄妹、残疾赡养人等还有几万元以上的额外税收减免,同时,对于居民购房,近两年也实行了税收返还等措施,非常人性化。香港人均月收入约为大陆人均收入的10倍。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每月1万元左右的收入只需缴纳少量税款。对我们来说,对每月1500元的收入征税是相当苛刻的 个人所得税法应该侧重于保护公民权利而不是税收。财政少一点钱不重要,但老百姓多一点钱,直接关系到基本生活、健康、养老、子女教育和未来。2004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1737.05亿元,仅占26万亿元的6.7%。公款吃喝、公车、出国留学的年支出远高于个税收入。如果这些地方有点紧,就没有必要把重点放在个人税收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