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医疗事故纠纷证据有哪些 |
释义 | 一、医疗事故纠纷证据有哪些 1.在医疗事故纠纷中,证据的范围广泛且重要。 2.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 就诊资料、护理证明、误工及收入证明、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死亡证明、丧葬费单据、抚养、赡养、扶养证明、伤残用具证明、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等。 3.这些证据对于揭示医疗过程的真实情况,确认医疗事故的责任方,以及计算损失数额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二、积极收集证据材料 1.在医疗事故发生后,受害当事人应当积极主动地收集有关证据材料,以免证据灭失。 2.这些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病历、检验单、处方及药品、输血输液剩余液、手术切除组织等。 3.患者还应保存好检验单、处方及药品、输血输液剩余液或其包装袋等,这些都是重要的证据材料。 ![]() 三、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 1.虽然我国法律规定的医疗事故纠纷采用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证据分配原则,但是对于医疗事故的发生和损失数额的计算仍然是要由受害人自己承担举证责任的。 2.受害当事人应当积极行使自己的权利,收集并保存好相关证据,以便在医疗事故纠纷中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医疗机构也应当按照规定书写并妥善保管病历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历资料。 4.在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情况下,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进行封存和启封,以便日后送交有关部门检验。 通过这些措施,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受害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社会公正。 面对医疗事故,收集关键证据是第一步。如果还有其他问题或疑虑,欢迎在法律网提出,我们始终为您的法律之路保驾护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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