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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伤情鉴定一般在哪里做
释义
    伤情鉴定一般在哪里做
    伤残鉴定一般由司法部门委托伤残鉴定机构做相应的鉴定。工伤的伤残鉴定一般去当地社保部门的工伤鉴定中心,而其他情况的可以去当地的司法鉴定中心做伤残鉴定。
    一、伤情鉴定的定义
    所谓伤情鉴定,是指确定受害人被伤害的程度,即确定其机体组织结构的破坏、功能障碍及心理、精神方面的影响和损害程度的过程。
    如果经鉴定达到轻伤,则应当由侦查机关立案,检察机关进行公诉。
    二、鉴定原则
    (一)委托原则:属地为主、由下到上、逐级委托。
    鉴定人提出独立的鉴定意见。
    补充鉴定由原鉴定人进行。
    重新鉴定,公安机关应当另行指派或者聘请鉴定人。
    同一案件的同一事项重新鉴定以一次为限。
    当事人是否申请重新鉴定,不影响案件的正常办理。
    三、需要进行鉴定的情形
    人身伤害案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应当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轻伤以上伤害程度的;
    (二)被侵害人要求作伤情鉴定的;
    (三)违法嫌疑人、被侵害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四、鉴定费用
    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
    一般来说,做伤情鉴定的处理都是由案件主办方所指定的单位进行伤情鉴定的,只有指定的单位认定当事人被伤害,才能出相关的伤情鉴定书。那么,大家在实践中遇到这样的问题,小编建议去法律咨询网咨询在线律师或委托专业的律师,丰富的实战经验可以给予更好地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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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11:0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