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侵权认定错误如何赔偿 |
释义 |
1、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侵权认定错误的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行政权力侵犯财产权的,受害人有权获得赔偿:(一)违法处以罚款、吊销许可证、执照等行政处罚的,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产等; (二)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 (三)非法收缴、征用财产; (四)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违法行为。第三十六条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财产权造成损害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一)处以罚款、罚金,追回、没收财产,非法征收、征用财产的,(二)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解除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毁损、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款、第四款的规定赔偿;(3)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可以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根据损坏程度给予相应的赔偿;(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予相应的赔偿;(5) 财产被拍卖、变卖的,应当支付拍卖、变卖所得;拍卖价格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 (六)吊销许可证、执照或者责令停产停业的,应当支付必要的赔偿金停产停业期间发生的经常性费用,给予补偿; (七)罚款、罚没、冻结的存款、汇款释放的,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八)造成其他财产权利损害的,按直接损失赔偿。上述知识是小编对相关法律问题的回答。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行为认定有误,造成他人合法利益损失的,受害人可以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申请国家赔偿。如果你需要法律帮助,你可以去法律咨询网咨询。法律咨询网有一位专业律师为你解答。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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