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试用期间发生的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
释义 | 一、在试用期间发生的伤害能否被认定为工伤 试用期间发生的事故也可以认定工伤。试用期内员工与用人单位已形成了劳动关系,为单位职工,试用期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或符合其他工伤情形的,都认定为工伤。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工资怎么计算 法律网提醒您,工伤认定申请期间工资如下计算:在工伤期间,职工的工资是按照其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标准来算的。用人单位应当按月支付给职工本人,但是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十二个月,除非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才可以延长不超过十二个月。 ![]() 三、工伤认定申请所需的材料清单 工伤认定应提交的材料有: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证明; 3.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 4.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引用法条: [1]《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四条 [2]《工伤保险条例》第一十八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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