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
释义 | 一、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什么材料 单位申请行政复议需要以下材料: 1.行政复议申请书(两份原件); 2.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或被申请人不作为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核对原件); 3.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成立批复(复印件,核对原件);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 5.授权委托书(原件); 6.被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7.律师的,须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代理的,须提交律师事务所所函(原件)、律师证(复印件,核对原件)。 8.利害关系人申请复议的,须提交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9.申请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法律网提醒您,申请行政复议有以下程序: 1.申请人提出复议申请; 2.复议机关受理申请后,在七天内把复议申请书的副本或者是复印件发给被申请人; 3.被申请人在收到相关资料之后要之在十日内提出书面的答复; 4.复议机关进行审查和调查,并且提出和通过复议意见; 5.复议机关制作复议决定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十一条 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 三、申请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一般是六十日。当事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超过申请期限的,不能再就同一事由向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一十一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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