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赔偿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行政赔偿的程序是什么?行政赔偿的程序是什么?(1)赔偿申请及受理备案:1。政策法规处是我局行政赔偿案件受理机构,负责赔偿请求的初审,决定是否立案。2行政赔偿申请登记表由申请人填写。特殊情况不能书面提出的,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机关负责人代为填写,并由当事人签名。(2) 复习:1。赔偿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赔偿范围内。2是否有不赔偿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三。申请人是否符合国家赔偿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4是否应该由这个机关赔偿。5索赔是否超过期限。6赔偿相关材料是否齐全。(3) 行政赔偿案件的处理:1。已立案的行政赔偿案件,由受理机构送有关业务部门处理。除特殊情况外,也可以由案件受理机构直接办理。2承办部门应当在一个月内提出是否赔偿的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政策法规部门审核。三。政策法规部门应当在10日内对承办部门的意见进行审核,报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承办部门负责人批准。4司法行政机关依照法定赔偿条件决定赔偿的,应当作出行政赔偿决定书。5对不符合法定赔偿条件,决定不予赔偿的,应当作出不予行政赔偿的决定。《行政赔偿决定书》和《不予行政赔偿决定书》应当由机关主要负责人签名,加盖机关印章,送交赔偿请求人。6无赔偿责任机关提出申请的,应当通知赔偿请求人向有赔偿责任的机关提出。赔偿责任人是其他司法行政机关的,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在接到赔偿责任人的诉讼后,将案件移送司法行政机关处理。(4) 行政赔偿的执行:负有赔偿义务的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赔偿决定的执行。 相信您在阅读了上述Liba网站整理出的行政赔偿程序相关内容后,会对这个问题有更全面的了解。我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你!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欢迎前来法律咨询,祝您生活愉快!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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