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夫妻的普通股如何分割 |
释义 |
1、 股权属于动产,属于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权益,是指以个人所有或者婚后约定归个人所有的财产投资的权益。这部分股权本身属于个人财产,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此产生的收益,如公司利润分红、股价上涨等,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一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下列财产属于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其他应当共同所有的财产”:(一)一方投资个人财产取得的所得;(二)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基金和破产清算补偿金由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应当取得。) 例如,2006年,一男一女登记结婚,2004年,一名男子向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投资30万元,占50%的股份。这50%的股权是贾曼的个人财产,但最近两年以来,公司的净利润分别为30万(2007年)和40万(2008年),因此贾曼获得的15万和20万的股权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平分 (2)有限公司夫妻共有股权的处理方式很多,如果让不懂经营的夫妻股东的另一方直接取得一半股权,可能会破坏公司经营的稳定性和长远发展。因此,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不同形式的共有财产处置方式。实践中,夫妻共同财产为有限公司股权的情形有三种:一、夫妻共同出资,双方各占一定出资比例,股东仅为夫妻。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公司以夫妻名义与他人共同投资。3.夫妻共同投资。夫妻公司股权分置对于只有夫妻两人作为股东的公司,夫妻在工商登记中的持股比例可以分别不超过50%,但离婚后,双方持股比例相同。为什么?我们举一个例子来说明:当一男一女婚后注册一家有限公司时,男方的80%和女方的20%就占了20%。男方80%的股份和女方20%的股份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当他们离婚时,一个男人得到了一个女人80%和20%的股份,也就是50%,那么在解决了股权分配比例的问题后,B女人也一样,下一个问题是谁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1)如果夫妻双方都有经营能力,不因离婚而影响共同经营,就可以保持企业整体不变,直接分拆股权。双方持股50%,共同经营。夫妻关系由过去的夫妻关系转变为现在的伴侣关系(2)夫妻公司一方离婚前才登记,不参与经营,无经营能力的,离婚后,双方可将公司的全部股权返还给有经营能力的一方,另一方可根据公司资产评估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双方主张公司经营权,夫妻反目,不愿共同经营公司,则为一人有限公司(3),我们可以采取竞争性补偿的方式,使出价高的一方成为唯一的股东,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公司(4)如果双方都不愿意经营企业,首先对公司进行清算和解散,公司的剩余财产直接分配给他们 2.以丈夫或妻子的名义与他人设立公司时,如何划分夫妻的股权?由于这种有限公司形式涉及第三人,关系比较复杂。幸运的是,法律依据相对清晰。在处理此类有限责任公司时,可直接依照《最高人民法院股份有限公司适用法》办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一方名义分割出资的离婚案件,另一方不是公司股东的,(一)夫妻双方同意将部分或者全部出资转让给股东配偶,其他股东明确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半数以上股东同意,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公司股东 根据上述规定,在购买分居夫妻股份的顺序上,其他股东无疑优先于股东配偶。此外,需要明确的是,夫妻一方的股东也应优先于其他股东。例如,一个人、C和D投资的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分别为40%、30%和30%。现在一男一女决定离婚,双方决定把40%的合资股权分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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