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大会能否服从多数br/> 股东大会可以服从多数 公司法第43条? 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股东会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合并决议规定,公司的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代表大多数股份的股东必须出席。现代民主选举机制的内在含义之一就是实行多数决原则。股份公司股东会由大股东代表全体股东出席,行使表决权。如果只有少数股东出席,或者即使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众多,但他们所代表的股份在总股本中所占的比例很小,那么决策绝不合法合理。正常的机制应该是大多数股东出席,他们所代表的股份数量占总股本的大多数。只有这样,才能真正体现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必须过半数。在前一条件的基础上,出席会议的代表代表大股东行使表决权。行使表决权的方式是: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根据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有一票表决权。但是,股份公司的重大政策并不是由一两个大股东随意控制的,少数股东能够代表股份总数的多数。因此,公司事务的民主决策也要求每一个重大事项都必须由有表决权的股东代表过半数通过,通过小编的安排,我们可以知道;以上是网吧法律汇编,为您梳理这方面法律知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我相信你已经从上面找到了答案。如果您有其他问题或情况复杂,律师协会还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参加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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