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
释义 | 一、女职工怀孕期间享受哪些待遇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享有特定的权益保护。 1.根据《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怀孕期间,用人单位不得单方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即使劳动合同履行期限届满,也应顺延至产后一年,除非女职工提出解除。 2.对于劳动强度及禁忌劳动,《劳动法》第六十一条明确规定,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3.对于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应适当给予工间休息或减轻工作,如每天工间休息1小时,不得安排夜班劳动等。 二、禁忌劳动及工作保护 1.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特别是怀孕7个月以上,应避免从事有毒物质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如铅、汞、苯等作业场所。 2.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放射物质超过规定剂量的环境中工作,以及从事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如风钻、捣固机、锻造等。 3.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还应避免频繁弯腰、攀高、下蹲的作业,如焊接作业等。 4.对于已婚待孕女职工,也有类似的禁忌劳动范围,如不得从事铅、汞、苯等作业场所属于《有毒作业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至第四级的作业。 三、工资支付与产假安排 在女职工怀孕期间,工资支付标准和产假安排也是其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1.对于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通常是按照女职工的底薪来计算,而对于计件工资的女职工,则按照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来计算。 2.对于病假期间的工资支付,则按照月薪或过去三个月的平均工资为计算基准,但不得低于最低工资的80%。 3.此外,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也有权享受产假,产假期间的工资支付标准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了解了女职工在怀孕期间的权益保障,你是否还有其他关于女性职工权益的问题?法律网将持续为您提供专业解答,守护您的合法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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