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司机在搬运时摔倒了 |
释义 |
案情简介:司机兼职转移跌伤 洪某买了一辆货车,雇付某为司机兼经理。由于汽车长途运输,傅某找到彭某和他一起工作,他的工资是按营业额计算的。洪某兰便联系交通服务处付某华和彭某辉。2010年10月24日,彭某和傅某将一卡车二氧化硅运到福建。因为他们没有组织专门的转运员,彭某在协助转运二氧化硅时不慎摔倒在两辆货车之间的地上,造成7级伤残。彭某辉和洪某兰就谁是用人单位、谁赔偿彭某辉损失等问题协商未果。彭某辉向法院求情,要求法院依法判决,伸张正义 律师说:如何确定兼职的就业联系人 在本案中,洪某兰作为车主,将联系事务交给了牟华和彭某辉。彭茂辉实际为洪茂兰提供服务,并在洪茂兰的办公室结算运费。因此,洪某兰是彭某辉的用人单位,应当对彭某辉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受民法雇佣关系的保护。在法律法规中,如果涉及雇主和雇员,可以推定他们之间存在雇佣关系。在日常兼职活动中,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口头协议可视为劳动合同,可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即使双方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达成协议,只要满足一方提供服务,另一方支付报酬的条件,仍然可以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因此,彭辉的兼职行为适用就业联系的相关法律法规,可以通过就业联系来维持。因此,法院判决被告人洪慕兰应负责任 基于上述介绍,如何认定伤害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相信您在阅读了以上介绍后,对驾驶员非全日制装卸和坠落伤鉴定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如果您在这方面有任何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律咨询网.com的律师,律师会给您专业的解答 律师推荐:北京律师事务所? 浙江律师事务所? 深圳律师事务所? 江苏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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