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他们拒绝接受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会怎么样 |
释义 |
首先,税法的概念。它是国家权力机关及其授权的行政机关制定的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核心内容是税收优惠的分配。2、 税收的本质。税收是通过政治权力或公共权力对社会产品进行分配的一种形式。税收是满足社会公共需求的分配形式;税收具有非直接偿还(无偿)、强制性义务(强制性)和法律规范(固定)的特点。3、 税收的产生。税收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物质前提是社会有剩余产品,社会前提是有经济公共需要,经济前提是有独立的经济利益主体,上层条件是有强制性的公共权力。公元前594年春秋时期,鲁公实行“始税亩”,确立了土地私有制,中国的税收由此产生。4、 税收的作用。税收作为调节收入分配、促进资源配置和经济增长的经济杠杆之一,纳税主体又称纳税人,是指依照税法规定负有直接纳税责任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是纳税义务的承担者。纳税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2征税对象又称征税对象,是指税法对什么征税。三。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比例,是计算应纳税额的手段,反映了征税的程度。税率有三种基本形式: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完全累进和超额累进)和固定税率。4纳税是指商品在整个流通过程中按照税法规定应当纳税的阶段。5纳税期限是纳税人依照税法规定向税务机关缴纳税款的具体时间。一般来说,有两种收集方式:准时和准时。6纳税地是指纳税地。一般来说,它是纳税人的居住地,但也规定在营业地。7税收优惠是指税法对特定纳税人或者纳税对象免除部分或者全部纳税义务的规定。就目的而言,有两种:关心和鼓励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税务机关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税务机关逾期不申请复议、不向人民法院起诉、不履行决定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小编提醒大家,税收是强制性的、无偿的、固定的,财政收入是稳定可靠的。以上是为您总结的相关资料,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本网站致力于打造一个优秀的法律咨询平台。如果您有任何问题,请进入律师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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