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转让口述作品的著作权 申请人提交注册申请材料→ 登记机构检查收到的材料→ 通知付款→ 申请人支付注册费→ 登记机关受理申请→ 考试→ 登记证的制作和签发→ 公告 根据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任务而创作的作品,属于服务作品。著作权除本条第二款规定外,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其经营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后两年内,未经本单位同意,作者不得允许第三人以与本单位相同的方式使用作品 需要转让口述作品著作权的,最好协商转让的具体条件,这样转让后就不容易发生纠纷。口述作品的著作权应当转让,但具体的转让规定和实际的转让要求尚不明确。如果你解决不了这个问题,你可以向律师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