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改选的条件是什么 董事任期届满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少于法定人数的,可以改选。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在董事会任期届满前不得连选连任,不存在法定情形,负责公司内部事务,对外代表公司。公司设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一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董事的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前,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有关法律知识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但是,除本法第五十条另有规定外,第五十条规定,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执行董事可以兼任公司经理 一般来说,如果董事会任期未满,公司不会随意更换董事会,因为董事会的任期一般不超过三年 ,在本文中,我们需要做好相关的了解,对于企业来说,董事连任也是一种非常普遍的情况。我们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去执行,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本文中也有相关介绍,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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