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有限责任公司章程范本
释义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一条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第二条住所第二章经营范围,制定本章程第三条经营范围:第三章注册资本第四条注册资本:万元,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决议,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此外,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第四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五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如下: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方式和出资额,第六条股东大会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第七条公司设董事会,由董事长、董事组成。董事长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股东会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和罢免,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负责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3)决定董事会的职权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计划;(4)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和决算方案;(5)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6)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7)拟订合并方案,公司的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
    (8)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立
    (9)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第八条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的,由董事长指定其他董事召集和主持。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应当在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随便看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4 eaola.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8 4:22: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