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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释义

1、 申请备案前应注意的问题:(一)海关总署根据国务院《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受理备案的知识产权,中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是商标专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商标使用权、著作权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和专利权。因此,下列知识产权可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中国的国际注册商标(服务商标除外)。国家知识产权局(含原中国专利局)授予的发明、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伯尔尼保护文学艺术作品公约》公民或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2)备案申请人的资格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才能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这里所说的知识产权人,是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不得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但他们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委托,作为代理人提出申请。备案申请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由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总署提交备案申请书,并附有关证明文件(所附文件见“三”)。附件要求”)。提交申请的具体程序如下:
    

(1)填写提交申请。申请人应当根据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类型,分别填写《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申请人也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要求,通过海关总署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查询系统(以下简称备案系统)在线申请备案,所附文件应与申请书一并寄至下列地址:
    

北京建国门内大街6号,邮编:100730海关总署政策法规司知识产权保护处(3)根据海关总署的审查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或补充。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申请人提交的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驳回申请的决定。不符合条件的,海关总署将向申请人发出驳回通知书,但不予退还申请文件。申请人使用备案系统申请的,还可以查询系统中海关总署驳回申请的“审查意见”栏,查找驳回理由,及时更正,申请人可以按照下列规定重新提交或者补办有关文件:。申请人不是知识产权权利人或者其代理人的,应当在修改后重新提交全部申请文件。申请表填写错误或者申请人未签名的,应当修改后重新提交。所附文件(含备案费转帐单)不完整的,应当补充有关文件。
    

注:海关总署驳回申请后,申请人重新提交或者补交申请文件的,海关总署复审申请的期限重新计算
    附件要求(1)商标备案申请(1)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1)《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表》(可由海关自动生成)(二)申请人身份证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注明“与原件核对”)
    

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证件复印件(签字盖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正确核对原件”),外文注册证应提供中文译本(三)商标注册证明文件(二选一)
    

国内注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签名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变更、转让、续展证明复印件一份(签字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转让与续展
    

国际注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颁发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一份(签字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变更证明复印件一份,如有变更,转让和续签(签字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转让和续展
    (4)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或样品
    

(5)支付备案费的银行文件副本(签字并注明“正确核对原件”)
    (6)总经理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原件(可从本网站下载)海关管理部门由权利人签名盖章
    

(7)代理人身份证件(二者之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注明“与原件核对”)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名并盖章,注明“与原件核对”的;(8)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9)权利许可证的使用:有许可证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字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未签订合同的,应当提供许可证清单、内容、期限等;<(P)> P >(10)海关要求的其他有关文件<:P>附注:如境外知识产权持有人(包括香港、澳门、台湾)申请海关知识产权备案,他/她必须通过其国内办事处或国内代理人向海关申请专利申请。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专利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可由备案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字)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两种选择之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字并标记)法人:营业执照或者其他登记文件的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登记证应当提供中文译本,表示与原件核对无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应当提供外观设计专利通知书副本(签名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实用新型专利应当提供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复印件(签名并标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上述专利授权自公告之日起超过一年的,申请前六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原件也必须提交(4)货物及其外包装的照片或样品(5)缴纳申请费的银行证明文件复印件(签字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6)固定副本原件海关总署制定的授权委托书格式(可从本网站下载),由权利人签名盖章(7)代理人身份证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复印件(签名并注明“与原件核对”)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盖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
    (8)已知侵权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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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4 6:21: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