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
释义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八条的规定,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投资人为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者只能是自然人,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二)具有法定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和所从事的业务相一致,只能使用一个名称,投资者申报的投资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一定的资本金是任何企业存在的物质基础,独资企业也不例外。但是,由于所有者(投资者)对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没有规定最低出资额。(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营业场所是个人独资企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场所。一般情况下,个人独资企业只有一个营业场所,该营业场所记载了企业登记机关登记的营业场所。营业地对于确定债务履行地、诉讼管理地和法律文书送达地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企业经营的必要条件,是指根据企业的经营性质和规模所需要的设施、设备和人员。即与企业经营范围和规模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上述内容是对“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哪些条件”问题的回答。如果读者需要法律帮助,欢迎到法律咨询网.com进行法律咨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问答库收录2074234条法律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析,是法律学习是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