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理解侵犯商业秘密罪的定义 |
释义 |
侵犯商业秘密罪是指未经商业秘密权利人许可,以不正当手段获取他人商业秘密,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商业秘密的行为,第二百一十九条有下列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之一,给商业秘密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二)泄露,(三)违反约定或者权利人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泄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权利人持有的商业秘密的。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前款所列行为而获取、使用或者泄露他人商业秘密的,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能够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为权利人保密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第二百二十条单位犯本节第二百一十三条至第二百一十九条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节各条的规定处罚。如果您有更多问题,可以咨询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或直接委托律师事务所帮助您走出法律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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