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限公司的股东如何查阅会计账簿 |
释义 |
第四条。股东有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参与公司的决策。第三十三条规定:“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的会计帐簿。”从上述规定来看,股东知情权是股东真实了解和掌握公司经营管理等重要信息或信息的权利,是股东行使资产收益权的基本权利,参与重大决策,依法选拔管理人员。账簿查阅权是股东知情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股东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的首要前提是查阅公司真实、完整的财务信息,了解公司财务状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九条规定:“各单位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事项进行会计核算,填制会计凭证,第十四条规定:“会计凭证包括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应当根据经审核的原始凭证和有关资料编制。”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会计帐簿的登记,必须以经审计的会计凭证为基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公司的具体经营活动只能通过查阅原始文件才能知道。如果不查阅原始文件,股东可能无法准确了解公司的真实经营和财务状况。根据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凭证是编制会计账簿的基础,应当作为会计账簿的附件入账备查。未提供相应的会计凭证是影响股东知情权行使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规定:“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帐簿的,应当书面要求公司说明查阅目的。公司有合理理由认为股东查阅会计帐簿的目的不正当,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查阅,并应当自股东提出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并说明理由书面请求。公司拒绝检查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要求公司检查。”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通过以上的知识你已经有了一个大致的了解。如果您仍然遇到任何更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您登录律师网律师在线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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