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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权益解释
释义

问:股东的基本权利是什么?
    

A:股票和股票没有本质区别。他们都拥有“相同的股份和相同的权利”。在有限公司中,称为股权,而在股份公司中,称为股权,但股票的流动性大于股权。
    

问:股权属于公司还是股东?
    

A:股权属于公司股东,股权是股东的财产,公司无权处分股东股权。
    

问:决议生效需要多少股东的同意?
    

A:根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选举管理人员、投资方案和其他一般事项,一般需要50%以上股东的同意,股份公司则需要出席会议的50%以上股东的同意,公司章程规定的。但是,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有限责任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必须经全体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股份公司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问:股东可以查看公司的财务账目吗?
    

A:所有股东都有权查阅公司会计报告,但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没有法律依据。根据现行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的会计帐簿,但应当向公司说明查阅的目的。如果公司拒绝询问,股东可以请求法院要求公司提供询问。
    

问:有限公司股东转让股份应遵循哪些程序?
    

A:根据规定,有限公司股东之间可以通过买卖双方自由协商将其股份转让给对方;但是,如果股东将其股份转让给其他股东,则需要50%以上的同意。需要指出的是,在同等条件下,内部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
    

问:如果你想购买公司的股权,你应该注意哪些因素?
    

A:收购公司股权,即股权收购,是公司合并的一种常见方式。前提是原股东的出资已经到位。既然是购买股权,就要确定股权的价值,需要对股权进行评估。原因是注册资本只反映股东的原始出资,如果公司经营出现亏损,股权就会贬值。这就引出了另一个问题:公司是否亏损,我们需要了解公司的会计状况。同时,会计报表不能反映公司对外担保和其他或有负债,这是最大的风险。因此,股权收购是一项复杂而高风险的工作,需要谨慎处理。
    

问:公司股东权益是否可执行(用于偿还债务)?
    

A:就价值而言,股权无疑具有一定的价值。但必须注意的是,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掌握在大股东手中(持股50%以上)。如果你想拍卖的股份比例低于总股本的50%(或者不持有控制权),那么这部分股份能否顺利出售就有问题。即使有人购买了这样的股权,他们是否能够正常行使股权,仍然是个未知数。当然,如果是盈利公司或上市公司,股权的可执行性值得考虑。
    

问:公司股权依法转让后,股东大会是否需要在公司章程中对股东变更作出特别决议?
    

A:公司股权依法转让的,应当依法变更注册股东的名称,无需出具股东大会特别决议修改公司章程。
    

问:公司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分配利润?
    

A:分红的第一个条件是公司有可分配的利润。如果公司经营亏损,就不能分配利润。营业利润首先用于纳税,然后形成税后利润;税后利润需要用于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然后进行利润分配。违反上述程序提前分配利润的,股东应当将利润退还公司。
    

问:小股东如何申请利润分配,如何维权?
    

A:公司有可分配利润,但大股东不分红的,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出分红方案,并请求董事会召开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不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股东大会。公司连续五年盈利,但连续五年未分配利润的,对不分配利润的股东大会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有权要求公司收购股权。
    

问:股东对股东大会重大事项决议有异议的,有权要求收购股权吗?
    

A:根据规定,股东对公司分立、合并、重大财产转让、营业期满继续经营等股东会决议有异议的,有权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收购股权。如果双方未能就收购股份达成协议,股东有权在90天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Q:累积投票规则是什么?它的功能是什么?
    

A:简言之,累积投票规则是指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股东的表决权数等于股东所持股份数乘以所选董事或监事人数。例如,一家公司要选举5名董事,公司共有1000股,10名股东,其中1名大股东持有510股,即公司51%的股份,其余9名股东持有490股,即公司49%的股份。如果每个控股股东都是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产生的,就不能直接投票。采用累积投票制后,表决权总数为1000×5=5000,控股股东拥有的表决权总数为2550票,其他9名股东拥有2450票。因此,根据表决票数,理论上其他股东至少可以选举自己的两名董事,而持有半数以上股份的股东最多只能选举自己的三名董事。累积投票制的意义在于限制大股东对董事、监事选举过程的操纵,有利于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但前提是中小股东应形成一定的联盟。
    

问:什么是征求股东投票权?
    

A:股东表决权征集的理论基础是股东可以委托他人代为行使表决权。因此,当公司股权结构比较松散,股东较多时,一个股东有可能向其他股东索取表决权,并主动代表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其目的是在事实上控制公司股东大会,形成对自己有利的决议。问:股东可以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吗?
    

A: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公司经营管理出现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将给股东利益造成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不能履行正常解散程序)的,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请求法院解散公司。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股东不能形成一致的决策,大股东不能满足中小股东的要求时。但法院仅以公司亏损、侵犯股东知情权、不分配利润为由不予受理解散请求。因此,公司强制解散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时间长、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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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20:1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