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上其他监护人的概念所指为何人 |
释义 | 一、法律上其他监护人的概念所指为何人 其他法定监护人就是指除父母以外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人。而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正常情况下,没有资格和第一法定监护人去争取监护权,除非第一法定监护人没有监护能力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才可依法更换监护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祖父母、外祖父母; (二)兄、姐; (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二、监护人员的职责主要是什么 法律网提醒您,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有: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 三、增加监护人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1.申请人(即父母亲)和被监护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 2.申请人的结婚证、被监护人的出生证或出生医学证明书; 3.被监护人的出生证明(详见附件格式,先到被监护人户籍所在的社区或村委会写,然后到当地镇府或街道办的社会事务办公室加意见); 4.如被监护人是非婚生子女的,提交DNA鉴定报告证明亲子关系; 5.如委托他人办理公证的,应提交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6.公证员根据个案认为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建议申办公证前详细咨询公证处。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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