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在非法分包商和接受分包商之间分配权利和义务 |
释义 |
非法分包人与接受分包人订立的分包、从属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所谓无效,是指非法分包商对工程质量不负责任,分包商(关联人)无权要求分包商(关联人)再次支付管理费,支付管理费的法院应当收取的协议无效。 对于双方的经济损失,赔偿比例应根据双方(即分包商和分包商)的过错程度和责任确定。无效合同造成的损失范围一般包括工期延误费、停工费、仓储费、机械设施闲置费、租赁费、临时设施建设费等,发包人与分包人发生争议时,可能影响工程款的支付,进而影响分包商工人工资的支付。当然,在分包的情况下,承包人作为分包人也是有过错的,但是为了保护建筑工人的利益,建筑工人的工资应该得到保护,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承包人往往无力支付我认为的欠款,按照对分包商承担严格民事责任的原则,如果农民工索赔工资,可以将违法分包商列为诉讼第三人。事实清楚的,违法分包人应当与承包人承担劳动者工资的连带责任。此外,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财产伤害、损坏事故,违法分包商难逃责任,还应与接收分包商承担连带责任。这些连带责任的基础是分包商与接收分包商共同实施的违法分包行为对外界的影响。在从属关系中,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应该像分包一样共享,这里不再重复。 (一)和(二)是这一制度设计的核心,充分体现了司法权在民事责任领域对非法转包行为各方当事人利益的调整,防止违法行为人因违法行为获取利益,确保举报人因违法行为获得相应的经济利益。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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