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索赔过程中诉讼要点的诉讼证据 |
释义 |
1、 工程施工合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制定的工程施工合同通用模式包括协议、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其中通用条款有待进一步研究。在GF-1999-020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范本》中,通用条款共分为47条11部分:1。词语和合同文件的定义。双方的一般权利和义务。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质量和检验。安全施工。合同价格和付款。材料和设备供应。工程变更;9。竣工验收与结算。违约索赔纠纷。其他人。在合同中规定一般条款是双方的真实意图。我们应该熟悉合同条款,尤其是推定违约条款和定期条款。二是施工图要注意施工图是否依法审批。未经法定批准的施工图不得擅自使用,必须经施工方批准。同时,注意施工图与招标、预算、合同的时序关系。如果施工图迟交,将影响招标、预算和合同的有效性。在这个时候,是按合同还是按图纸结算很容易产生分歧。每次设计变更应保存设计变更申请、通知、变更图纸等证据,并明确变更原因和责任。最好进一步明确变更前后工程造价的差异,并在此基础上形成各项变更协议,明确责任。第四,要注意签名人的权威性,语言表达中是否存在责任风险,是否存在证据要件。从公平的角度看,会议纪要应由各方签字,签字人必须有身份证明和授权。在内容上,要注重责任,通过重新约定或约定期限来化解责任。会议记录应当在每一页上签名、盖章并保存。6现场日志是对当时事实的记录,不一定是真的。因此,除非现场日志得到另一方的批准,否则应得到其他证据的确认。即便如此,不能用作有效证据的日志也会产生影响。其中,施工日志对施工方有利的,法院一般接受;监理日志对施工方不利的,法院一般接受。其中,监督日志的作用更高。原木的证明效力和原木生产者与当事人是否存在利益关系是判决的依据。在诉讼实践中,只有发票不能证明已经付款,预付款收据也不能证明已经付款。一般只有收据才能确认付款事实,有时需要付款凭证或银行记录来确认。 有时合同中约定了付款方式,而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在这种情况下,付款人必须注意按合同约定付款,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财务部门要注意审查收款人是否有收款权,因此要严格审查收款人出具的委托书。 财政部门不能想当然地相互抵消欠款。除非合同中规定了扣除内容,或达成新的扣除协议,或对方授权人书面同意扣除,否则不应有少付工程款的证据。为妥当起见,除按结算协议扣除后直接支付外,一般应反映双方按协议相互支付的凭证。否则,一旦一方反悔,只能证明另一方付出的较少。是否符合抵销的法律规定还需进一步确认。8和解协议如果有和解协议,问题是一方拖延和解。此时,作为施工方,可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违约推定条款,并约定施工方在向施工方发送完整的竣工资料和结算报告后30天内不予答复。雇主应该特别注意这个陷阱。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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