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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是工程造价审批的主体
释义

法律咨询:谁是工程造价审批的主体,通常在工程竣工验收后,承包人应按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发包人、发包人委托的评估单位提交结算报告和结算资料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审批承包人提交的结算报表。当然,发包人和承包人也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造价的审批单位。双方在合同中对审批单位约定不明确,不能就工程造价争议达成协议的,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指定具有司法工程造价鉴定资格的机构进行造价鉴定。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九条有关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的要求,对建筑材料、建筑构件和设备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第60条在建筑物合理使用年限内,必须保证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面、墙面不得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施工企业对发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进行修补。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必须达到规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具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签订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第六十二条建设工程实行质量保证体系。你知道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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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5/23 21: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