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徐有功 |
释义 | 武则天时著名法官。以为政宽仁、不阿权贵、敢于伸张正义、昭雪冤屈而著称。初任薄州司法参军,后迁为司刑丞。当时,武则天重用酷吏周兴、来俊臣等人,专事物陷无辜、滥用极刑。对此,徐有功不以为然。凡大理寺审理案件,他必查明原委,分清曲直,许多无辜者因此而被释放。他常在廷上犯颜力争,神色不挠。时凤阁侍郎任知古、冬官尚书裴行本等人被构陷当死。武则天有意免其死罪,酷吏来俊臣等都坚持要处斩。徐有功上奏反驳,使任、裴等人免遭极刑。徐有功曾对他身边的人说:“身为司法长官,人命掌握在手中,决不能顺旨诡辞,以取苟免。”他在任职其间,每允枉屈,必挺身而出,谏奏伸雪。虽几次罢官,甚至三次险遭处死,仍矢志不渝。时人把他比为西汉的张释之、于定国。徐有功官至司仆少卿。卒时年62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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