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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民法典中房屋出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释义   一、民法典中房屋出租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民法典中房屋出租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租赁双方应当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租赁关系的成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不得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的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二、房屋出租人有哪些义务
    房屋出租人的义务有: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是指承租人在订立合同时不知道出租房屋存在权利瑕疵的,出租人应当保证出租房屋交付后不因第三人主张对出租房屋享有权利而导致承租人不能对出租房屋使用、收益的义务。
    5.出租方对出租房屋的安全担保义务。法律网提醒您,出租房屋安全担保义务是指出租房屋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出租房屋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6.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房屋出租合同的内容包括哪些
    房屋出租合同的内容包括:
    1.当事人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2.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及设施状况;
    3.租赁用途;
    4.租赁期限;
    5.租金及交付方式;
    6.房屋修缮责任;
    7.转租的约定;
    8.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条件;
    9.违约责任;
    10.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条款。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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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5 4:0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