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设工程合同的订立和主要条款是什么 |
释义 |
(1) 勘察设计合同的签订勘察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勘察设计单位收到发包人的报价、计划任务书和建设地址报告后,应当协商一致,签订或者盖章书面合同后生效。由一个单位完成的,应当签订勘察设计合同;由两个不同单位承担的,应当分别签订合同。 建设工程由多个设计单位联合设计时,建设单位可以与主体工程设计单位签订总承包合同,土建承包商可以与分包商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方对发包方的全部工程设计负责,分包方对总承包方的承包部分负责,并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2) 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的订立建筑安装工程合同由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技术设计、施工图、总图等文件就合同内容达成协议后签订概算。 业主可将所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给一个单位进行总承包,也可分包给多个单位进行单独承包。承包人是总承包人的,可以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分包给其他分包人,签订分包合同。总承包方对发包方负责,分包方对总承包方负责,并对发包方承担连带责任。(3)禁止分包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对于应由一个施工单位完成的工程,总承包方不得将工程分包给多个分包商;经发包方同意,总承包方可以将承包工程的一部分移交给第三人,但不得将整个工程移交给第三人。违反上述法律规定的,可以比照适用合同,用人单位有权解除合同。(4) 施工合同主要条款勘察设计合同主要条款包括提交有关基础资料和文件(含概算)的期限、质量要求、费用等配合条件。施工合同的主要条款包括工程范围、工期、中间交付工程的开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术资料交付时间、材料设备供应责任、拨款结算、竣工验收等,质量保证范围、质量保证期、双方相互配合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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