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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了财产不给怎么办
释义
    一、离婚了财产不给怎么办
    离婚了财产不给的办法是如下:
    1.若是已经协议离婚领取了离婚证,则可依据离婚协议中的约定,向法院诉讼,主张对方履行离婚协议,拿到有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若是已经法院诉讼离婚,判决书或者调解书中已有分割财产内容,可以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若是尚未离婚,可以到法院诉讼离婚,同时主张分割共同财产。
    4.若是已经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对该财产均为涉及的,可以到法院诉讼,主张分割该财产,拿到有效的判决书或者调解书后,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二、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财产分割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如下: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三、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什么
    法律网提示您,离婚财产的分割原则是如下:
    1.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尊重夫妻双方真实的、合法的意愿。
    2.男女平等原则。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对因一方重婚、通奸、虐待或实施暴力等伤害另一方及其亲属等行为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要适当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照顾女方和子女利益的原则。
    5.有利生产与方便生活原则。
    6.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的原则。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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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19:5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