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内容是什么 |
释义 |
《国土资源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有哪些内容? 1。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的通知》要求,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通知指出,要严格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上限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5%。工程竣工前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建设单位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通知明确,保证金管理制度规范。对于预留保证金,要及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完善保证金管理制度和具体办法。对撤销的存款,要及时修改或者废止与清理规范工作要求不一致的规定。在清理规范保证金的同时,将其纳入信用体系,逐步建立起对施工企业的监督约束新机制。 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具体方案,加强监督检查,积极稳妥推进,认真落实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清理规范工作。各地要明确职责分工和时限要求,并于2017年1月底前将实施情况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要会同有关部门密切跟踪进展,加强统筹协调,对不符合要求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清理规范,隐瞒收取定金,确保清理规范工作取得实效,并及时向国务院报告执行情况。2清理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存款,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清理和规范工程建设领域保证金,是推进简政放权、分权与管理相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的必要举措,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发展信用经济,构建统一市场,促进公平竞争,加快建筑业转型升级。 请参阅内容: 如果您有其他疑问,请参阅以下信息了解详细信息。《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负责任地大力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是完善和更新土地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的具体途径。在现实生活中,相关规则会随着时间的变化而调整。如果您想了解最新情况,律师事务所的在线律师将为您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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