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质量保证金的返还时间是多久 |
释义 |
1、 工程质量保证基金的返还时间是多久? 我国法律法规对质保金返还期限没有明确规定,实践中也没有通行做法,导致质保金返还协议存在多种缺陷。目前,质保金返还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1《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工程交付使用一年保修期满后返还”。这一规定在适用上存在一些缺陷。首先,双方混淆了缺陷责任期和质量保证期的概念。如上所述,质量保修金对应的是缺陷责任期,将保修金返还期与保修期联系起来似乎不妥;其次,本协议的概念相对模糊,保修金返还期仍不明确。是保修期满后一年还是交货后一年?理解上存在歧义,不利于实际操作。此外,即使概念上没有含糊不清之处,也不清楚保修金的哪一期在一年后返还; 2。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条的规定,不同专业的工程有不同的保修期,但协议中没有考虑保修期的差异,这会给保修金的返还造成障碍,即,五年保修期满后退货,或两年保修期满后退货,或最长保修期满后集中退货,或按各专业项目保修期满后分段退货;此外,法律基础设施的保修期、房屋建设的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项目的期限较长。在正常建设、使用和维护的前提下,一般为50-100年。如果保修期满后退还保修金,似乎会扣除工程款。这势必加大建设单位的资金压力,使利润受到限制。此外,保修期满后的退货日期也不清楚。 3。施工合同约定“工程竣工验收一年(两年)后交工”。本协议约定保修期的起始日与缺陷责任期的起始日一致,符合保修期和缺陷责任期的要求。但具体返还日期不明确,容易引发和解纠纷; 4。在实践中,对保修金的返还期限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时有发生。建设单位索要保修金时,建设单位要么以保修期未满为由拖延返还,要么以工程质量存在缺陷为由恶意截留保修金。在这种情况下,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首先,补充协商不成,没有其他有关规定的,合同不成,保修金返还可适用于长达24个月(两年缺陷责任期)的交易习惯,要求建设单位在工程竣工验收后长达两年的特定期限内返还保修金,在给予合理准备时间的情况下,书面通知建设单位限期履行返还义务。合同金额
特此申请! 申请单位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单位名称(盖章) 时间: 三、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按以下情况处理:(1)如经修复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承担修复费用的,予以支持;(2)修复后的建设工程未通过竣工验收,承包人要求支付工程价款的,不予支持。发包人对不合格建设工程造成的损失有过错的,还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司法解释确立了工程质量高于合同效力的原则。施工合同无效,经验收合格的,或者原验收不合格,经验收合格的,发包人支付工程款,但修理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能修复、修复后仍不合格的建设工程,没有使用价值,只能铲除重建,严重背离了发包人的合同目的,违反了公平正义原则。建设合同当事人对建设工程是否合格有争议的,可以向工程质量检验机构申请鉴定,以鉴定结论为准。工程质量鉴定需要时间,这必然导致工期延误。《建筑合同司法解释》第十五条将工期与质量状况联系起来:“建设工程竣工前,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经鉴定合格的,鉴定期为延长工期。”> 对于经修复仍不合格的建设项目,合同双方均遭受了不同程度的经济损失。发包人投资失败,建筑材料变成建筑垃圾的,损失包括投资、建筑材料价格、人工费、设备租赁费、贷款利息、第三方赔偿金等;承包人工程失败的,损失包括机械设备租赁费、工人工资等,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过错方应当赔偿对方的损失。 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到法律咨询网进行法律咨询。你知道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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