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处理原房主不愿迁户口的方法及建议 |
释义 | 一、处理原房主不愿迁户口的方法及建议 处理原房主不愿迁户口的方法及建议如下: 1.买方凭产权证和房屋买卖合同,到派出所申请迁入户口;然后将户口簿上的户主直接更换为买方;而原业主的户籍仍然保留,但不再是户主,变成挂靠户; 2.原业主凭户口簿和房屋买卖合同,申请将户口迁到社区集体户上。但是这需要原业主本人配合办理,因为目前公安机关还不能强制迁移户口。 也有人通过以下方法将户口迁移至所购买的房产: 1.拿产权证至房产所在居委会开具《常住人口证明》; 2.拿户口页、产权证、居委会常住人口证明、身份证原件到房子辖区的派出所找户籍警办理户口迁移; 3.由于房产仍挂着原房东的户口,户籍警问,回无法联系到原房东。 二、房屋买卖纠纷法院多久作出判决 如果适用的是普通程序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判决,因为法律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适用的是简易程序,则会在三个月内判决。 法律网提醒您,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 三、房屋买卖程序是怎样的 房屋买卖程序如下: 1.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申报交易价格; 3.双方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4.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房地产成交价格申报制度。 房地产权利人转让房地产,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如实申报成交价,不得瞒报或者作不实的申报。 引用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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